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项目监理服务专项采购 项目标包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项目监理服务专项采购项目标包一(编号:gkzb202510270002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项目监理服务专项采购项目标包一 |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项目监理服务专项采购项目标包一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位于:海南公司所属资产项目(海南省内)。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其他:控制价: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自报下浮率,且下浮率不小于2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满1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内容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2.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2.5  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9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2.10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未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且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处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11  其它:
2.11.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至少五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监理业绩。
2.11.2  投标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1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0-29 18:00:00起至2025-11-05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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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